高考政策
上海戏剧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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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信息(一)
序号 |
学校与专业 |
学制 |
参考计划 |
专业考试科目 |
备注 |
1 |
表演(戏剧影视) |
四 |
25 |
详见2012年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简章 |
|
2 |
表演(音乐剧) |
四 |
25 |
含新疆定向4人 | |
3 |
导演(戏剧影视) |
四 |
18 |
| |
4 |
戏剧影视文学 |
四 |
30 |
含内蒙定向2人 | |
5 |
艺术教育(戏剧) |
四 |
20 |
| |
6 |
戏剧影视美术设计(舞台、灯光、服装与化妆) |
四 |
50 |
含新疆定向3名内蒙2名 | |
7 |
媒体创意 |
四 |
18 |
| |
8 |
播音与主持艺术 |
四 |
20 |
含新疆定向3名 | |
9 |
广播电视编导 |
四 |
18 |
| |
10 |
广播电视编导 (影视制作) |
四 |
12 |
含内蒙定向3人 | |
11 |
表演(京剧) |
四 |
20 |
| |
12 |
表演(戏曲音乐、民乐) |
四 |
15 |
| |
13 |
表演(木偶皮影与木偶造型) |
四 |
25 |
签订定向协议招生 | |
14 |
导演(戏曲导演) |
四 |
14 |
| |
15 |
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(京昆唱腔与音乐设计) |
四 |
8 |
| |
16 |
表演(古典舞) |
四 |
29 |
| |
17 |
表演(民间舞) |
四 |
29 |
| |
18 |
表演(芭蕾舞) |
四 |
26 |
| |
19 |
表演(国标舞) |
四 |
16 |
| |
20 |
公共事业管理(艺术管理) |
四 |
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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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一本招生 |
三、报名办法
1、 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,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兼收。
考生需先在我校招生网网页(网址:zs.sta.edu.cn)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,网上报名时间:2011年12月25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,戏曲学院、舞蹈学院截止至20, , , 12年1月6日,并在各考点规定确认时间内前往办理确认手续。
外地考生应了解本省市艺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考试的报名办法,并参加本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,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。如当地不组织相关专业统考或允准不必参加统考,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。省市统考时间晚于我校专业考试的,可先报考我校专业考试。
2、2012年1月3日(周二)9:00-16:00在华山路校区(华山路630号)举行2012年本科招生咨询活动,外地考生可以通过本科招生网进行在线咨询。
3、网上报名后的确认手续:
(1)至报考点现场确认(详细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话号码、文化考试高考报名号要准确有效);
(2)交验身份证;
(3)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(每专业2张)。
所交材料不再退还。
4、报考费:初试100元,复试100元,三试100元,报名完毕退考者,一律不退报考费。
5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、媒体创意专业美术科目统一考试(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表二);戏剧影视文学、艺术教育(戏剧)、广播电视编导3个专业初、复试统一报名考试,进入三试后,根据所选专业分别报名进行面试。
6、考生不准重复报考同一专业方向,一经查出,重复报考的成绩作废。
7、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:
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,应向我驻所在国(地区)使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,经批准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(设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)、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、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、香港考试局、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处报名,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文化高考。
四、专业考试
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:见附表一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:见附表二
五、文化考试
各专业考试合格的结果,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的《快讯公告》栏目公布,并可拨打声讯电话查询核对,专业合格的考生直接从我校本科招生网页中下载“专业合格通知书”,凭该通知书填报相应合格专业(方向)的高考志愿,参加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。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(考生需了解具体分数,可拨打声讯电话16862316查询,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页查询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