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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、播音主持资格考试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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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、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0月22日、23日举行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(一)遵守宪法、法律、广播电视相关法规、规章;
(二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;
(三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四)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(含应届毕业生)。
二、报名方式、时间与地点
报名方式:先网上报名,再现场确认。
(一)网上报名的时间是7月11日至8月12日。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报名:
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(www.chinasarft.gov.cn)
国家广电人才网(www.rfthr.com )
(二)现场确认时间是8月15日至9月16日(具体时间见各省通知)。已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,到考试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。
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,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,并向社会公布。
三、报名材料
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201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、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。
报名人员在报名网站真实、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,并下载打印报名表,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审验。
(二)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军人证)原件及复印件(A4纸)。
(三)本人学历证书(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)原件及复印件(A4纸)。
(四)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10年资格考试成绩单。
现场确认时,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。
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,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准考证。
四、考试科目
(一)公共科目:1.综合知识;2.广播电视基础知识。
(二)专业科目:
1.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:广播电视业务。
2.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:
(1)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(笔试);
(2)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(口试)。
五、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、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,可依据广电总局制定的《201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、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》进行复习、备考。
六、少数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,也可用汉文字答卷,但一张试卷只能用一种语言文字答卷。
七、各地考办联系方式
省份 |
办公电话 |
北京 |
010-65159081 |
天津 |
022-23311195 |
河北 |
0311-87117804 |
山西 |
0351-8302514 |
内蒙古 |
0471-6633010 |
辽宁 |
024-23187658 |
吉林 |
0431-85816912 |
黑龙江 |
0451-88530515 |
上海 |
021-54045501 |
江苏 |
025-84651583 |
浙江 |
0571-56353650 |
安徽 |
0551-3450927 |
福建 |
0591-88116571 |
江西 |
0791-8323074 |
山东 |
0531-85036231 |
河南 |
0371-65889023 |
湖北 |
027-87845490 |
湖南 |
0731-84801025 |
广东 |
020-61292754 |
广西 |
0771-2803633 转 361 |
海南 |
0898-65239269 |
重庆 |
023-67705017 |
四川 |
028-86526335 |
贵州 |
0851-5664489 |
云南 |
0871-5310966 |
西藏 |
0891-6818772 |
陕西 |
029-87966068 |
甘肃 |
0931-8539524 |
青海 |
0971-6329080 |
宁夏 |
0951-6086386 |
新疆 |
0991-7756135 |
新疆兵团 |
0991-2890491 |
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
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